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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不成器,国外重罪犯 “瘸腿”家庭教育才是留学生恶行的根源

2015-07-22 远方 外滩教育


家长心里想的只是如何让孩子在竞争中胜出,如何拿到美国大学的“门票”,甚至不惜用各种欺与骗的手段。就这样,孩子“瘸着腿”长大,一方面他们学会如何应付考试,另一方面,家庭应该给予的教养没有跟上,三观未端正,人格未健全。这样需要父母管束的孩子却被独自放飞到另一个国家,面对种种不适和挑战,他们“未成人”的缺陷就有可能变成大问题。这才是中国留学生频出犯罪事件的根源。


文/远方 编辑/吴慧雯



随着近年来中国留学生大量涌入美国,留学生违法犯罪的案件数量也在攀升。最近一段时间的几个案件尤其触目惊心。


7月17日美国世界日报报道:“被联邦司法部起诉、涉嫌用假护照和请枪手代考的25岁中国留学生李毕园(Biyuan Li,译音),16日在宾州匹兹堡联邦法院认罪,他是15名被告中首名承认“串谋”(Conspiracy)罪,还有两名被告可能在两周内认罪,另有八名被告拒绝认罪。


报住波士顿的李毕园,承认支付5990美元给中国一个机构制作他的假护照,然后请枪手冒充他本人考研究生入学标准试GRE,他利用这些考试成绩申请包括卡内基美隆、康乃尔、布朗大学,以及其他一些美国名校研究所。


就在之前两天,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MSU)毕业生、中国留学生李梦龙(MengLong Li,音译),因涉嫌在美殴打同胞并参与违法组织“城管帮”,被判处1年监禁,并支付赔偿金。


再之前,是轰动一时的加州小留学生暴力绑架案。今年三月在洛杉矶,十几个来美读高中的中国小留学生对两名同校女生施以长达五个多小时的虐待,目前部分施暴者被关押,等待美国法律的惩处。


远方根据所了解的各种案例,把留学生在美国的违法犯罪大致归纳为两类:


一是“有意”的暴力犯罪


指的是那些有主观动机且直接对他人造成伤害的犯罪,如密歇根州立大学“城管帮”和加州小留学生暴力绑架案。还有一些因为恋爱纠纷导致的故意伤害甚至杀人案,去年9月爱荷华州立大学20岁中国女留学生邵童遭谋杀就是这样的案例。


二是“无意的过失”犯罪


为什么要打上引号?是因为在当事人心里,甚至在一些国人的观念里,有些行为虽不光彩,但是却似乎与犯罪不沾边,所以“无知者无畏”,等到美国的法律制裁临到头上才醒悟,可惜为时已晚。


如上面的请“枪手”代考案,“代考”这种行为不光在国外是违法行为,在国内同样是违法行为,但是在国内的执法环境中对这种行为惩罚力度轻,甚至有很多执法空白区,导致这种“代考”出现一条龙服务,颇有产业化的趋势,正因为如此,很多这样做的人明知违法,却不认为自己是在犯罪。


另一典型案例是去年发生的加州19岁留学生陈段英家暴女友和虐待宠物案。陈考入圣芭芭拉学院后学习压力很大,他用恋爱来逃避生活和学习的双重压力。和同是独生子女的女友同居后,两人每天争吵不休,陈还对女友动粗。而两人收养的一只小狗也倒霉地成为他发泄怒气的对象,被他把骨头打断了。


这件事要是放在国内,人们大概只是会认为这是个“不懂事,不上进,没爱心”的渣男,最多劝他的女友和他分手。可是在美国就有人“多管闲事”。陈段英和女友一起去动物医院为打伤的小狗看病时被动物医院报警。警员在和女友约谈当中,又套出了陈涉嫌家暴,结果他被警方以虐待动物和家暴两项重罪逮捕。


保释出来的他打电话告诫女友不要和警方乱说,没想到30多分钟的电话也被录音,成了警方对他罪上加罪的证据。最后检方起诉他5项重罪,分别是殴打女友的家暴罪、教唆女友的伪证罪、违反靠近女友的禁制令和两项虐待动物罪。如果所有这些罪名全部成立,陈最高可判处20年的监禁,刑满后还要被遣返回国。


就这样,国人眼里一个“不成器”的年轻人在美国成了重罪犯。


再有就是开车超速。一些“富二代”来到美国就购置豪车,在中国的城市里都敢飚车的他们,在路宽高速公路多的美国不开出速度似乎不过瘾。


看看这些案件:


2012年底,初来美国年仅19岁的徐奕醇开着新买的黑色奔驰在小区里超速驾驶,并无视停车路牌,撞死了一名25岁的女孩。


2014年2月,19岁的中国留学生Jason Leung和其16岁的女友在纽约皇后区高速路发生车祸,当场殒命。事发时,两人驾驶的银色奥迪敞篷跑车时速高达100英里。


同年2月,18岁中国留学生周远在加州以时速122英里(196.3公里)超速驾驶宝马车,制造了一起让警方出动至少5辆警车、多家英文电视台同时现场直播、长达40分钟的追车事件。


这些视超速飚车为享受的年轻人在中国常常无所畏惧,因为即使捅了篓子也会有父母出面摆平,可是在美国他们害人害己,身陷牢狱之灾。


远方观点:


在中国,有无数的家庭开始为年幼的子女规划留学之路,贵族学校、国际学校、各种补习、中介包装,富豪之家一掷千金,平民百姓节衣缩食。一路走来很多孩子如父母所愿进入美国大学和中学校门。可是那些在美国违法犯罪的青少年们无疑击碎了父母望子成龙的梦想。


面对日益增多的留学生犯罪现象,很多媒体和专家的意见是,“留学生应该认识到中美文化和社会制度的不同,主动学习了解当地的法律规则和文化习俗。”对此远方真心不认同,因为这是治标不治本的办法。


组织参与校园黑帮、暴力凌辱同学,作弊欺骗,家暴杀人,罔顾他人与自己的生命安全而野蛮驾车,这些行为的错误甚至是罪恶的本质并不因发生在不同的国家而有所改变。只是在中美两国不同的国情,特别是不同的法律制度下,这些行为的后果相差很大。


对于留学生犯罪的新闻报道,很多人感叹震惊的是美国执法的严厉无情,甚至有人认为“下手太重”,其实我们最该反思的是这些行为形成的根源。


如果我们只是为了避免美国法律的惩罚而对即将出国留学的孩子进行行为教育,这无疑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策略。美国的法律多如牛毛,今天避免了这一条,难保明天不触犯另一条。


其实,追本溯源,这些行为的根源在家庭教育。


绝大多数为人父母的在孩子幼小的时候,一定都期盼孩子长大成为一个有益社会的好人。可是在世俗的潮流和压力下,在逼迫孩子学习,眼盯分数和名次的日子里,他们渐渐忘记了那份初心,忘记了培养孩子“成人”是根本。


家长心里想的只是如何让孩子在竞争中胜出,如何拿到美国大学的“门票”,甚至不惜用各种欺与骗的手段。就这样,孩子“瘸着腿”长大,一方面他们学会如何应付考试,他们的脑子里塞满了各种“技能和技巧”,另一方面,家庭应该给予的教养没有跟上,三观未端正,人格未健全。


这样需要父母管束的孩子却被独自放飞到另一个国家,面对种种不适和挑战,他们“未成人”的缺陷就有可能变成大问题。他们延续在国内的对人对事的习惯和态度,依旧我行我素。比如意气用事、好勇斗狠、蔑视法规、说谎欺诈、不辨是非、高调炫富等等,这样的行为随时会触犯法律的红线。


对于这样长大的孩子,不要奢望在留学之前苦口婆心叮咛“去学习了解当地的法律规则和文化习俗”就可以保证他们从此规规矩矩,平平安安。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正如很多恶习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好的品行和认知也不可能一蹴而就。


所以,回到根本上,要想让那些留学生犯罪的丑闻和悲剧不在自己孩子身上发生,做父母的就不能偷懒,从孩子幼年起,言传身教,日积月累,重视孩子的人格成长胜于学业,先把孩子培养成一个有爱心、明是非、有担当、有自我约束力的人,这样即使不去刻意了解别国的法律法规的条条框框,孩子在哪个国家留学生活都会遵纪守法、不会走入歧途,不会让父母的梦想成为“噩梦”。


一句话,父母长期负责任的家庭教养才是留学生远离违法犯罪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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